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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未有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独立董事戴维、王韧声明: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5公司董事长吴映江、总经理(代为履职)刘静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声明:保证本年度财务报告的线公司简介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托”)是在重组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基础上设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于1988年12月9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新人银[88]金管字第70号文)批准并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局登记注册,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地方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在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过程中,2003年12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同意伊犁州信托投资公司重组方案的复函》(银监函﹝2003﹞20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由此被中国银监会列为13家遗留问题信托公司之一。
2011年9月3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1﹞408号),批准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016年更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持股3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持股35%)、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盛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金”,持股17%)、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信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财信”,持股13%)等四家公司在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进行重组的基础上进行增资扩股、更名、改制等事项变更重组。2011年10月8日由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发放了《金融许可证》,同日在新疆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领取了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变更为“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13年11月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并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批准,公司名称再次变更为“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1日,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核准(《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新银监复〔2015〕163号))并经工商登记变更,长城资产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国资”)受让了深圳盛金所持有长城信托17%的全部股权,由此,长城信托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2016年12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批复同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新银监复〔2016〕178号))并经工商登记变更,长城资产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德阳国资再次受让了伊犁财信所持有长城信托1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受)让后,德阳国资合计持有长城信托27%的股权,伊犁财信持有长城信托3%的股权。
2020年8月1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批复同意,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集团”)受让了兵团国资所持有长城信托35%的股权,并于8月27日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1.3公司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5号紫金矿业研发大厦A座11层;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5号紫金矿业研发大厦A座11层、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长城金融大厦南塔5-6层;
2.1.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四家(三家股东持有10%以上股份),按股东持股比例从大到小排列如下:
注:1.德阳国资为长城资产全资子公司,因此长城资产为长城信托的实际控制人。
2.2025年4月22日,我司收到主要股东长城资产《关于集团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事宜的函》。函件显示,基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将所持长城资产股份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变更已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相关部门批复,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股权变更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长城资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济学学士,陕西财经学院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奎屯市农行伊犁路分理0处会计;奎屯市农行信贷科信贷员;奎屯市农行信贷国际业务部经理;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北疆分片项目经理组副组长;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债权管理处副高级项目经理;新疆金融租赁公司重组项目组副高级项目经理;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金财务部高级经理;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城信托董事、董事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外事处副处长;国际业务部综合外事处副处长、外汇信贷处处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办公室(国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长城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管理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经营管理工作);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长城信托董事、总经理;现任长城信托董事、一级专家。
吉林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历任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德经济集团苏东贸易部副经理;中外运-OCS国际快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务部经理;证券时报社长助理兼北京分社社长;新财富时代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城信托董事。
西南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律职业资格。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产经营管理事业部一级业务员,中间业务部业务副主管,城镇化金融事业部业务主管;长城信托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风险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信托业务三部总经理;现任长城信托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职工董事。
复旦大学国际经济及贸易学士、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硕士,基金从业资格。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黄埔支行客户经理、信贷部经理;交通银行(总行)公司机构业务部行业经理、产品经理;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交银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公司第三党支部书记;上海国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光明福瑞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城信托独立董事。
本科至博士后先后就读于重庆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还曾赴美国威廉玛丽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专业背景覆盖经济、金融、法律、科技领域;拥有7年金融实务工作经历,历任中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公司等知名金融机构重要岗位,后深耕高校教学研究,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多地高校导师、政府金融顾问等职,长城信托独立董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屹海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功臣关爱基金理事、天津景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国缅甸友好协会理事、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聚力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工经联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信托监事会主席。
沈阳师范大学学士,经济学专业。历任长城资产沈阳办事处资产经营六部、资产经营七部、资金财务部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资金财务部、业务审核部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业务审核部、城镇化金融业务部业务主管;资产经营二部、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长城信托业务九部(董事会办公室)、新疆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长城信托新疆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长城信托职工监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长城信托业务三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总经理、兼任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长城信托职工监事。
注:2026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王世波拟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徐永乐公司总经理职务;拟任人王世波需经监管核准后正式履行总经理职务,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刘静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华中师范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本科,评估师。先后任职于长航集团工程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长城资产武汉办事处、长城金桥金融咨询有限公司、长城资产上海自贸区分公司;现任长城信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土地评估师。先后任职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资产安徽省分公司;现任长城信托副总经理。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刻把握“五篇大文章”的内涵要义,坚决落实监管各项要求,加强合规经营,优化内部管理,夯实转型基础,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遵循稳健、创新、和谐、发展的经营方针,根据客户需求、风险偏好,充分发挥信托独特的制度优势,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主动适应监管形势,积极回归信托本源,以信托“新三分类”为根本遵循,从自身资源禀赋出发,充分利用股东资源,发挥信托制度优势,聚焦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并力争通过咨询顾问类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快与股东协同力度,不断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力争成为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小而精的新型信托公司。
4.3.1.1 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比上年增长5%,经济总量首次突破140万亿元大关。“十四五”时期,我国GDP连续跨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140万亿元四个大台阶。我国5%的经济增速在主要经济体中位居前列,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预计保持在30%左右,持续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和最强稳定锚。面对单边主义抬头、保护主义兴起的复杂外部环境,我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不动摇,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为全球供应体系注入稳定性和确定性,与世界各国共享中国发展红利、共担全球发展责任,充分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国际担当。
4.3.1.2 2025年公司全面落实监管要求,无通道业务,存量风险资产维持在低位,信托资产质量全面优化,位居行业前列,历史包袱小,具备轻装上阵的发展优势。
4.3.1.3 公司以落实信托新三分类为抓手,积极摸索创新型、特色类业务模式,为公司下一步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种类不断突破,2025年开展了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等;二是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持续创新,除了继续推动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托和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落地实施外,年内成立多单担保品服务信托和首单企业破产服务信托;三是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信托业务,通过调研业务开展路径及配套条件,深刻把握其特点和规律,为标品信托业务拓展和谋篇布局打下了基础。在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道路上,公司业务积极转型并坚持可持续发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成果显现。
4.3.2.1 国际方面,美国现任政府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对中国出口带来一定的压力和冲击,中美经济转型竞争加剧,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增多,外部环境风险上升。国内方面,2025年我国经济增长虽然符合预期目标,但存在一定隐患,反映出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大压力,经济转型需克服多重挑战。一是国内需求不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断下滑,内需驱动减弱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二是部分企业生存经营困难,利润下滑;三是居民就业增收面临压力,且呈持续增加态势,不利于内需提振;四是房地产和地方债务风险仍然较大。
4.3.2.2信托业严监管常态化,传统信托业务规模持续下降,开展以资产服务信托为主的信托业务,要求信托公司转变思维、提升服务质量,信托行业面临较大的转型发展和竞争压力。
4.3.2.3 资管新规统一了大资管行业监管标准,改写大资管竞争格局,信托公司与券商资管、银行理财子公司等资管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信托公司需不断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产品投研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等综合实力。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审核公司内控机制的建设规划,并通过授权管理、投资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和运营保障管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维持其有效性。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内控职能体系,实现内部控制职能的分层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职能部门包括风险合规部、业务审核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和纪检审计部等部门。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2025年公司新增、修订了《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审计办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项目后期管理办法》等1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始终重视内控合规文化建设,从上至下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通过制度完善、内控检查、教育培训、行为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强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持续健全在各层级、各业务流程、各关键操作环节的控制措施,将人工控制与自动控制相结合,不断改造和升级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关键风险点的自动化管控和监督;前、中、后台部门权责明晰,相互监督制衡的运行机制贯穿于全业务流程。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运营分析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并建立业务预警、应急机制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在信息传达方面,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专题会议形式,将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股东意见、信托行业及内部经营风险状况等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确保员工充分掌握信息并及时作出反馈。在信息报告方面,制定了清晰的信息报告流程,确保各部门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事项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在外部沟通方面,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监管部门建立了完备的沟通和报告机制,及时就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内外部审计等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在部门间工作协调方面,公司内部搭建了高效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通过定期会议和随时沟通实现跨部门协作。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评价、监督和纠正。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其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问题,迅速予以自纠;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业务审核部门、纪检审计部门和财务管理等部门分别行使中后台风险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关部门、岗位之间互相制衡、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均要求限时纠正。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规性,即公司经营活动与所涉及的法律、规则、准则及自身规章制度相一致;全面性,即风险管理涵盖各项业务管理的各环节,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中;制衡性,即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资产隔离性,即将公司自营资产与信托资产、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独立核算;流动性,即突出现金流量管理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程序性,即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安排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可衡量性,即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险。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前台业务部门、风险合规部、其他职能部门、审计部门分级制衡的风险管理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设定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建立和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塑造和培养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项目执行过程实施风险监督和评审,并按照公司风险管理总体要求,制订风险管理监督、风险计量监测和风险控制流程等风险监控制度。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负责对风险控制过程实施管理。对风险控制过程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制订和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风险合规部负责起草制定各类风险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开展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和报告,参与各类业务的风险研究和识别,提出风险审核意见,参与风险项目处置工作,监测公司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导公司内部全面开展风险管理。同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采购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业务管理、财富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各项职能事项的风险统筹管理。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有: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年度公司坚持“审慎作为、全面覆盖”的风险理念,实行稳健的风险偏好政策。
合规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行为或者员工履职行为违反合规规范,造成公司或员工承担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财产损失、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近年信托行业风险急剧爆发,信托公司面临的监管环境进一步趋严,同时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出台,公司更加重视合规风险的防范,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围绕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导向积极布局转型业务,深入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合规履职能力,持续补足合规管理短板,推动完成各项监管任务,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基础。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证券投资开户券商、银行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信托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历史融资类信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信用风险,针对存续项目的信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多措并举化解风险,监测信用风险指标,履行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公司把风险化解与三分类整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动风险化解。
固有业务层面,公司保持信用风险相关业务的增长与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水平相适应,信用风险资产最大敞口为105,279.08万元,其中正常类104,372.43万元,关注类0万元,不良资产907.41万元,不良率为0.86%。
公司固有投资业务已经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公允价值损失和减值准备。同时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末,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为4,553.56万元。
市场风险主要指在金融市场等投资业务过程中,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时,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公司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报告期内,公司固有资金主要投资于中低风险银行存款、银行理财及券商资管等产品,受利率下行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固有收益率呈下降趋势。
操作风险指由于公司内部程序、员工操作、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随着投资者教育水平的提升,目前投资者维权意识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合规宣传,无操作风险事项的发生。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或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所引发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定期流动性监测、流动性压力测试、制定专项流动性应急预案等措施加强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充足,无流动性风险事件发生。
声誉风险指由公司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公司品牌价值,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前瞻性预防监测,及时关注股东、合作机构相关风险,期间未发生该类风险事件。
信息科技风险指公司在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处理业务、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可能带来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信息科技风险各项监测指标均正常,公司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完成数据中心迁移和重新部署,夯实信息安全管理基础,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期间未发生该类风险事件。
公司坚持“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行为。公司根据外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持续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传导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合规要求,不断提升合规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规、稳健、高效运行。健全内控体系建设与操作执行,实现外部监管与公司内部约束的有效统一,确保各项经营持续合规。始终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把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公司展业的立足点,强化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切实提升业务合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章和依法治企规则,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优化产品结构和法律文本设计,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同时积极倡导和培育优良合规文化和价值观念,积极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公司强调全流程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关口前置、对交易对手履约情况的持续跟踪,以各类业务准入政策、业务报审及审批流程等为抓手,严格执行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制度。一是公司严格实行投/贷前调查、投/贷时审查、投/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上,公司综合运用规避、预防、分散、转移、补偿等手段管理风险,尽力降低信用风险敞口。三是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文件规定,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四是严格按财政部和监管的要求,提足包括呆账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
公司实施稳健的金融市场业务策略,重视风险承担水平与收益增长之间的合理平衡,通过有效经营和管理,确保公司市场风险可控。一是加强对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并据此提出资产配置及其调整方案。密切跟踪市场,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二是坚持稳健原则,运用投资组合进行管理,配置足够的固定收益类低风险投资品种。三是在业务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分别通过压力测试进行分析和评估,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防范业务风险的措施。
公司持续强化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不断提升业务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管理各类操作风险。一是健全内控管理体系,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业务操作、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关联交易、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关键领域,构建权责清晰、流程明确、执行有效的内控制度、流程。二是明晰岗位权责边界,逐步细化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确定职责和权限,建立起公司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协同联动的工作网络。三是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持续梳理整合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严格落实前、中、后台分离管控要求。四是筑牢风险隔离防火墙,公司自营资产与信托资产、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独立核算,责任边界清晰。五是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制定完善员工行为规范及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合规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守法合规意和职业素养。
公司实施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严谨、审慎判断,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结构,及时调整流动性缺口,保持流动性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平衡。充分考虑表内外各类风险转化因素,包括及时评估表外担保、受托履职责任不当等各项风险因素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及时足额地满足公司各项合理的流动性需求。
公司紧扣信托行业受托管理核心定位,主动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坚决杜绝介入任何可能有损公司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业务与活动。聚焦品牌形象培育与维护,建立健全声誉风险预警、识别、处置全流程机制,防范负面舆情及客户投诉升级风险,持续培育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强化全员牢固树立声誉风险责任的意识,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与行业口碑,切实将声誉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公司依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适配性强、可持续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模式,持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严格落实超级用户管理,规范信息科技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准入、服务履约、评价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不断完善信息科技应急预案,强化演练有效性,有效防范业务连续性风险。定期组织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监测、评估、提升工作,形成管理闭环。
我们审计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合并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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